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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告 示

发布时间: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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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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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减少人员聚集,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咨询等事项告示如下:

一、如非紧急事宜,建议当事人待疫情防控期结束后,再前往本院办理。

二、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可以致电0837-2825224进行咨询、仲裁申请等,工作人员将如实记录。当事人确需提交仲裁申请资料,建议由工作人员先进行登记,待疫情防控期结束后,再电话通知当事人提交资料。

三、因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四、如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确需前来的,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的,务请返回就诊。

阿坝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029

责任编辑:州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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