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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居保:“多项告知”制度促使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更接“地气”

发布时间: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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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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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居保中心“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宣传行动为载体,以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增效为抓手,驰而不懈梳理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让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更接“地气”。1-9月,共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服务宣传活动141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完成资格认证9872人;完成养老保险基金征缴529.6万元;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1532.41万元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294人,发放金额48.5万元,

一是告知缴费时间,确保群众按时缴费。在开展宣传工作中,告知参保人养老保险缴费每年1月1日至12月10日二是告知缴费档次,解决群众缴纳档次选择困惑。凡年满16周岁(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居民,均可参加养老保险。城乡居保缴费标准设为每年从200元至6000元。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就越高。三是告知待遇年龄,让群众明白什么时间能享受待遇。“城乡居保”男、女领取待遇年龄均为60周岁。四是告知补助政策,让群众清楚可享受哪些补贴。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人每年代缴100元,其他普通参保人员享受对应缴费档次缴费补贴。五是告知承办机构,让群众知道该怎么办、去哪里办。参保人可持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到户口所在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六是告知资格认证,帮助群众化解认证难题。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数据比对筛选,及时把需要开展认证人员信息下发各镇,提醒待遇领取人员通过“四川人社”APP开展资格认证。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实现足不出户完成资格认证工作。七是告知丧葬抚恤政策,消除群众善后忧虑。对参保人或者领取人死亡的,给予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丧葬抚恤费,补助标准按政策标准支付。八是告知个人账户全额计入。即参保群众个人缴纳费用、政府补贴费用及利息全部计入参保人个人账户,在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依法予以继承,消除了参保人的顾虑

责任编辑:州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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