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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坝州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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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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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卧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7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明确失业补助金标准。20203月至12月,我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申领时限截至20201231日。其中: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发放标准按我州现行失业保险金的80%1188元执行;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发放标准按失业保险金的50%742.5元执行。

二、强化组织领导。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是当前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州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工作专班,各县市人社局也要成立专项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坚决把这一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落实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相关政策,涉及参保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高,各县市一定要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这一惠民政策,并组织专人深入参保企业进行政策宣讲,把政策宣传到每一户参保企业、每一位参保企业职工及每一位参保失业人员。

四、尽快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各县市要按照省人社厅快办简办的要求,减少证明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取消附加条件,让参保失业人员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待遇。要加快推进失业补助金的线上申领,78日前实现网上经办,714日前要有实质性发放。按照省人社厅的要求,州局将对各县市落实这一政策的推进情况进行日调度,对政策落实迟缓的,将在全州进行通报。

附件:阿州人社发〔2020〕25号-1 川人社办发【2020】71号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坝州财政局

202073

责任编辑:州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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