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依据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
(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3]40号)。
(四)《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阿州人社办〔2013〕147号)。
二、申请条件
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
三、申报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可在阿坝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
(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三)申请者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者按要求将有关申请材料提交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
(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提交的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审查,准予延续的,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予延续的,向申请者作出不予延续的书面回复。
(三)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7)2833757、2828159、2822139
责任编辑:金友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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