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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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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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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卧龙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阿坝中心支行:

为有效查处和防范我州社会保险欺诈行为,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密切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联系,共同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完整,阿坝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公安局、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阿坝中心支行决定建立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阿坝州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你们。

各县(市)卧龙、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衔接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社会保险欺诈查处和防范工作。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 坝 州 公 安 局

 

 

 

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

 

 

 

阿坝州人民检察院           中国人民银行阿坝中心支行

                               2016年7月26        

阿坝州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为有效查处和防范我州社会保险欺诈行为,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密切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联系,共同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完整,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公安局、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阿坝中心支行决定建立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提出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安排协作配合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审议相关制度文件;

(二)通报社会保险欺诈查处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分析社会保险欺诈形势和任务,研究提出加强预防和查处的政策措施;

(四)研究确定需省级督查督办的重大社会保险欺诈违法犯罪案件;

(五)指导地方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督促检查。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公安局、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阿坝中心支行六部门共同组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副局长和公安局党委委员副书记担任联合召集人,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科长担任副召集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基金监督科、法规科,公安局刑警支队、政治部人事处,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审批科、医政药政科,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州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中国人民银行阿坝中心支行支付结算科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担任。

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科长担任,副主任由公安局刑警支队暴力犯罪大队副大队长、政治部人事处处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中心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主要任务:负责联席会议筹办以及日常联络、调研、咨询和信息交流等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报告和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衔接中的具体问题,安排和协调配合有关具体事宜;组织研究分析社会保险欺诈现状,开展典型案例剖析,提出预防和打击社会保险欺诈的政策措施建议;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

三、任务分工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案件,依法依规向公安机关移送;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犯罪线索的,依法依规向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移送;对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后撤销的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处罚;根据需要为成员单位调查涉嫌社保欺诈案件提供社保业务咨询和人员支持;推动和公安局建立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提供社会保险信息;做好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州公安局: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社保欺诈犯罪,对人社局移送的涉嫌重大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线索开展调查;对人社局核查涉嫌欺诈犯罪案件需要帮助的,给予专业力量支持;指导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对人社部门移送的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线索及时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如实立案,及时侦查,查明事实;建立和人社局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指导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对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研判力度,及早发现犯罪线索;加强对全州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的督办督查力度。

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或指导下级检察院依法履行: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类违法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做好重大社会保险欺诈类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侦察工作,依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相关犯罪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将涉嫌犯罪的社会保险欺诈类案件移送刑事处理,并做好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工作;参与重大社会保险欺诈类犯罪案件会商处理。

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涉社会保险欺诈刑事案件;依法审判涉及社会保险欺诈的其他案件;做好对全州法院涉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的审判指导工作;参与联席会议对重大涉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的会商处理

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协助做好医疗机构涉嫌社会保险欺诈案件调查处理;根据调查核实工作需要提供业务指导和专业人员支持;参与联席会议对重大案件调查处理的会商

中国人民银行阿坝中心支行:指导、协调金融机构配合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增值、征缴稽核、欺诈案件查处;根据调查核实工作需要提供业务指导和专业人员支持;参与联席会议对重大案件调查处理的会商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召集人轮流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附件:1.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1

 

阿坝州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

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曾飞雪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范正刚  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书记

副召集人:马启寿  州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

          龙正飞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

基金监督科科长 

    员:康    州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处长

          王德勇  州公安局刑警支队暴力犯罪大队副大队长

          尼伟东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科科长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中心副主任

          张文富  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审批科科长

          田发兰  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药政科科长

              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州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科员

          张雪涛  中国人民银行阿坝中心支行支付结算科科长

 

附件2

 

阿坝州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

办公室成员名单

 

  任:龙正飞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

监督科科长

副主任:康    州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处长

        王德勇  州公安局刑警支队暴力犯罪大队副大队长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中心副主任

  员: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劳动监察科、信息中心,州就业局失业保险科,州社保局审计稽核科,州医保局审计稽核科、医疗监管科,州劳动监察支队,州公安刑警支队、政治部人事处,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审批科、医政医管科,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州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中国人民银行阿坝中心支行支付结算科相关工作人员。

 

 

 

责任编辑:金友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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