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全民参保登记

阿坝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09-17
字体:
访问量:
来源: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享到: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的要求,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范围的通知》(人社厅〔201667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我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范围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50号)要求,我州被确定为27个“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扩大试点地区,为确保我州全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试点(以下简称“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结合我州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加社会保险的专项行动。我州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改革举措,有利于我州加快实现社会保险人员全覆盖目标,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我州适应新型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地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建立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参保标识的基础数据库,形成覆盖全体人员以及社会保险所有险种的信息资料。通过长效和动态的社会保险信息资料管理更新,确保准确记录所有参保单位和人员信息,在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框架内,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经办规程,为全国联网,实现跨地区参保信息确认,实现就业、社保、流动人员精细化管理服务提供 可靠的数据支撑,真正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

以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为契机,理顺管理体制,整合服务资源,优化经办流程,提升我州社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以基础数据库中未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为重点,扩大参保覆盖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和数据信息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充分利用工商、民政等部门信息,加强基金征缴、清欠、稽核和防冒领工作;加强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提高数据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强基层平台建设,推动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下延;探索开展个人权益对账;实现社保经办阳光化和基金监管社会化;实现对参保人的全员管理、动态管理、精确管理。

三、登记范围

阿坝州户籍人员、持有阿坝州居住证人员以及非我州户籍在我州参保的人员(同时兼顾非本州户籍但在本地居住1年以上未参保人员)。

四、登记时间

20168月至20176月。

五、登记方式

以乡镇、街道、社区为单位,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通过辖区调查员入户调查及参保人员个人自主到现住地的乡镇、街道、社区进行登记的方式,按照户籍地与现居住地相结合、“一户不少、一户不丢、一项不差”的原则,进行拉网式的普查登记。

六、登记内容

1.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常住地址、联系方式和特殊身份标识。

2.就业状态。包括就业状态、工作单位名称和个人就业身份。

3.参保情况。一是已参保情况:包括现已参加险种、参保状态、参保地区。二是未参保情况:重点是登记目前未参保原因。

七、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时间:201681-8月31

安排部署并启动参保登记工作,明确工作步骤及各单位职责分工,印发《阿坝州实施全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试点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内容、分工和完成时限。

(二)实施准备阶段(时间:201691-12月31

完成信息系统本地化应用,并开展数据比对,确定入户调查对象,组建调查员队伍,并开展专门培训。利用公共传媒及人社系统工作平台,开展多渠道、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

(三)入户调查阶段(时间:201711-5月31

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开展入户调查、核查比对,并将采集到的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四)考核验收阶段(时间:20176-6月30

对入户调查阶段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工作总结及分析报告。

八、职责分工

州委州政府督查室(目标办):负责协同州人社局加强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

州委编办:负责提供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与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登记指标相关数据。

州人社局:负责牵头做好全民参保登记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建设,拟定工作规程,开展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及数据集中、动态管理;负责本级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专项经费的申请、使用及管理。

州财政局:按照财政分级管理原则,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州公安局:负责与州人社局建立数据交换机制,提供全州户籍人口信息中涉及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登记指标项数据,获得应参保人员数据。

州民政局:负责与州人社局建立数据交换机制,提供全州社团组织、低保人员、殡葬信息等与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登记指标相关数据。

州教育局:负责与州人社局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定期提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州属高校学生相关信息。

州卫计委:负责与州人社局建立数据交换机制,提供全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信息、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等与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登记指标相关数据。

州工商局:州工商局负责提供州本级工商登记单位信息,指导各县(市)工质食药局负责提供本辖区工商登记单位信息。

州国税局、州地税局:负责提供全州工商登记单位缴税信息。

州质监局:负责提供全州各类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州社保局:负责做好全民参保登记管理,提供与全民参保登记相关的服务;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沟通机制和数据交换机制,定期核实人员基础信息;负责将未参保以及存在信息不齐全或错误人员情况按户籍所在地分解至各县(市、区),并指导、督促县(市、区)信息的入户采集工作,建立我州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并实现动态管理。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要将辖区内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纳入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做好组织保障、人员保障和后勤保障,确保顺利完成工作目标。

(二)认真测算,做好经费保障。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推进中所涉及的入户信息采集、宣传及表单印制等相关经费,应认真做好测算及保障工作。建立以常住人口为基准的专项经费测算保障机制(标准为:12元),经费核拨以系统实际登记人数为准。各级财政除保证入户调查人头经费外,还应安排必要的专项工作经费,以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有条件的乡镇根据自身财力适当增加保障经费。

(三)多方联动,强化沟通协调。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并形成常态数据交换协作机制,逐步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各环节工作畅通有序。

(四)履职尽责,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完善对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目标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责,按照“一户不少、一人不丢、一项不差”的原则进行全面调查,确保信息采集真实、准确、完善。

(五)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培训。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开展全州全民参保登记业务培训工作,统一解读全民参保登记范围和对象、调查指标含义、口径和系统建设等内容。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宣传计划,通过新闻媒体、专题会议、宣传手册、基层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阿坝州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阿坝州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试点工作圆满完成,促进工作有序、平稳推进,州政府决定成立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长:虞     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杜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王德海   州人社局局长

  员:李远康   州委州政府督查室(目标办)副主任

周敬华   州委编办副主任

杨万能   州教育局副局长

李根全   州人社局副局长

     州民政局副局长

张清翠   州财政局监督监察室主任

陈忠强   州卫计委副主任

张春刚   州公安局副局长

     州工商局副局长

     州国税局总会计师

     州地税局总会计师

     州质监局副局长

            王应明   州社保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人社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州人社局副局长李根全同志担任,州社保局局长王应明同志任副主任。如遇人事变动或分工调整,则由继任者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责任编辑:金友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