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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主动说明问题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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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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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省纪委监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就业培训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我州从20213月至12月集中开展就业培训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

凡在人社领域,尤其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劳动监察、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领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办理业务谋取不正当利益、截留挪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的,要在2021530日前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

  对限期内主动说明问题的,综合考量性质情节、后果影响等因素,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甄别处置,可以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限期内未主动说明问题,以及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避重就轻、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违纪违法线索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083728236292855872

监督举报邮箱:329277188@qq.com

责任编辑:州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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