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要求,经严格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现将我州第4批稳岗返还情况予以公示。为增强企业稳岗返还资金申报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以真实姓名来电、来信或口头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
举报电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
0837—2827600
州纪委监委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37—2825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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