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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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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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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阿坝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9

阿坝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川办发〔201955号)精神,进一步壮大技能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助力脱贫攻坚和“一州两区三家园”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2019年到2021年,全州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大幅提高,技能人才供给基本适应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培训对象

以企业职工、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为重点培训对象。确有培训需求、不具备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也可纳入培训补贴范围。

三、培训类型

()企业职工技能培训。

1.岗前就业技能培训。企业新录用的本方案培训对象范围内的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在人社部门批准或认定的职工培训中心或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培训合格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2.企业学徒制培训。按规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现代学徒制培训。在全州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壮大发展产业工人队伍。

3.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大规模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重点支持文化旅游产业、现代高原特色农牧业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企业在岗职工参加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支持企业结合技术革新、岗位需求等实际对在岗职工开展技能强化提升培训。

4.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对困难企业职工以及淘汰落后去产能职工开展转岗转业培训,增强岗位适应能力和就业技能;对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下岗失业人员开展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

5.职工安全技能培训。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

()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1.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针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返乡创业培训计划和劳务品牌培训。围绕乡村振兴,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就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生产经营水平和创业能力。

2.“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两后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提高“两后生”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基本消除“两后生”无技能从业现象。

3.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结合退役军人就业需求,大规模开展形式多样、载体多元、全面覆盖、精准高效的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升退役军人的就业能力,并提供各类就业服务。

4.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全覆盖行动,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实施“雨露计划”,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在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按规定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

5.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到2021年各类残疾人接受培训的机会明显增加。

6.其它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针对其他重点群体,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培训意愿调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其职业素质和就业技能水平。组织登记失业的社区服刑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7.民族特色技能培训。围绕文化旅游发展振兴,组织开展石材雕刻、羌绣、民族服饰、唐卡绘画等特色手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培养一批传统技艺类技能人

8.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愿望或已创业有经营能力提升愿望的人员,根据创业者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需求开展创业培训,并做好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创业担保贷款、后续扶持等相关服务工作。   

四、培训主体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具备相应师资和教学设施设备条件的,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批后可按规定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

()发挥职业院校基础作用。支持职业院校在其专业设置和培训课程范围内,面向社会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在核定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可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职业院校可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

()发挥社会培训机构的重要作用。引导培训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开设适合我州的新兴工种和需求缺口较大、技术含量较高的传统工种,以满足劳动者就业和本地产业发展需求。支持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建立同业交流平台,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实施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批管理;实施四级(中级工)及以下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由各县()按属地原则负责审批管理。

五、培训补贴

()各类培训补贴标准按照《阿坝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以工代训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县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可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

()关于培训补贴其他事项。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的,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3),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四)关于培训经费管理。各县(市)要加强行动资金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等其他相关资金的统筹使用,对补贴项目之间有重复的,原则上先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不得重复享受补贴。各县(市)要调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支出方向,重点用于除职业培训补贴外的其他就业创业项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可采取“先期预拨、据实结算”的方式申领。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和资金使用需求,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用款计划,各县(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向州财政部门提出用款申请。

六、申领程序

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培训机构和企业,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退役军人、残疾人免费职业培训应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残联提出申请。申请补贴所需材料参照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执行。

申请材料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退役军人、残疾人免费职业培训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对个人申请的培训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对企业和培训机构代为申请的培训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企业和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七、组织实施

()健全协作机制。各县(市)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健全责任机制,形成政府统筹、部门(行业)实施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职能,形成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教育、经信、财政、农业农村、商务、文体旅游、退役军人、残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州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落实责任,支持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资金监管。各县(市)、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培训补贴申领、审核、公示、找付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和专项审计工作,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依托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施职业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加强培训监管。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推进改革创新。鼓励各县(市)以项目制方式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各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照规定可采取公开招投标或比选等方式择优确定承训单位。各地要依托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进网上申报审核,加强协同配合,减少证明材料,优化经办流程,提高服务效率。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对培训机构和培训效果开展评估,强化培训质量监管,所需资金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设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宣传专栏,宣传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提升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大力宣传培训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模范人物,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氛围。                          

本方案有效期至20211231日,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我州现行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规定,凡与本方案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方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国家、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责任编辑:州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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